因工作需要,嘉兴市海纳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有关要求见附件1。
| 岗位序号 | 招聘人数 | 学历 | 学位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 01 | 1 | 本科 | 学士 | 会计学、财务管理 | 具有3年及以上的财务工作经历。 |
| 02 | 1 | 本科 | 学士 | 新闻传播学类、计算机类;汉语言文学、法学 | 限男性。 |
| 03 | 1 | 本科 | 学士 | 新闻传播学类、计算机类;汉语言文学、法学 | 限女性。 |
| 04 | 1 | 本科 | 学士 | 数学类、统计学类、化学类 |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限男性。 |
| 05 | 1 | 本科 | 学士 | 数学类、统计学类、化学类 |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限女性。 |
| 06 | 1 | 本科 | 学士 | 不限 | 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
| 07 | 1 | 本科 | 学士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生物技术、大气科学、核工程与核技术、法学 | 限男性。 |
| 08 | 1 | 本科 | 学士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生物技术、大气科学、核工程与核技术、法学 | 限女性。 |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三)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9年4月30日至2007年4月30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
(四)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以及其他相关要求。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5年4月30日前取得;归国留学人员须于2025年4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普通高校2025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
(五)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时还须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及内容有要求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
2.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1张。
3.报名时间、地点:2025年5月12日—2025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嘉兴港区乍浦镇天妃路929号人防大楼一楼大厅。
4.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调整招聘计划。
(三)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嘉兴港区人力人才网https://www.jxgqrlrc.com/#/main)。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开始48小时前,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根据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及以上。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
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若有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也可取消岗位。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港区人力人才网(https://www.jxgqrlrc.com/#/main)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嘉兴市海纳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安排在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委会内设机构的财务管理、基层党建、新闻宣传、社会治理、生态环境等岗位工作。试用期满后,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首个聘期结束后将进行聘期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不再聘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录用资格情况时,不再实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2.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5年4月30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3.招聘岗位所涉及的执(职)业资格证书(以发文时间或发证时间为准)、工作经历等计算统一截止至2025年4月30日。
4.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辖区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聘用的合同制人员报考的,须经现所在单位同意。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海纳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依据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公告、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事宜将在嘉兴港区人力人才网(https://www.jxgqrlrc.com/#/main)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咨询电话:0573-8558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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