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规范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文职类警务辅助人员5名,勤务类警务辅助人员30名。
嘉兴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分局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 序号 | 辅警类别 | 岗位类别 | 部门 | 人数 | 性别 | 学历 | 岗位要求 |
| 1 | 文职类 | 技术技能 | 政治处 | 2 | 男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1.嘉兴本地户口或在嘉兴市本级有固定居所; 2.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功底,能够撰写新闻稿、宣传材料、简报等; 3.具备较好的摄影、摄像技能,熟练掌握PPT、PS、PR等图文制作、视频处理等软件,能够制作较为精美的ppt、海报、宣传片等; 4.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完成采访、拍摄、剪辑、排版等工作; 5.能适应值班、加班工作; 6.有新媒体运营、媒体公关等相关从业经历的优先考虑。 |
| 2 | 文书助理1 | 政治处 | 1 | 不限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1.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能够独立完成不同类型的写作文案; 2.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具备基础摄影、摄像能力,能够使用PS、PR等软件制作海报或剪辑视频,能独立完成采访、编辑、拍摄等工作; 3.能适应值班、加班工作; 4.有政府机关、媒体行业文字工作经验者优先 | |
| 3 | 文书助理2 | 执法监督(法制)大队 | 1 | 男 | 本科及以上 | 1.嘉兴市户口; 2.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具有一定写作能力和较强的文字编辑能力,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能适应值班(夜班)工作及突发情况处置。 | |
| 4 | 窗口服务 | 嘉北派出所 | 1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1.满足任意一项即可:持有CET-6级(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以上;具备TOPIK 4级(韩国语能力考试4级)或以上;通过JLPT N2级(日语能力测试N2)或以上; 2.具备英语、日语、韩语其中至少一门外语流利的听说读写能力; 3.有较强沟通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4.有涉外窗口服务经验者优先。 | |
| 5 | 勤务类 | 巡逻处突1 | 治安管理(巡特警)大队 嘉北派出所 城南派出所 塘汇派出所 城西派出所 | 22 | 男 | 大专及以上 | 能适应值班(夜班)工作。 |
| 6 | 巡逻处突2 | 治安管理(巡特警)大队 | 1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1. 体育类专业或相关院校毕业; 2. 有武术、散打、柔道等专业特长。 | |
| 7 | 巡逻处突3 | 治安管理(巡特警)大队 | 1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1. 具有无人机操作飞行经验; 2. 持有无人机驾驶执照。 | |
| 8 | 警务保障1 | 治安管理(巡特警)大队 城南派出所 | 2 | 男 | 大专及以上 | 1. 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有较强的文字编辑能力,有良好的沟通、口头表达和协调能力; 2. 能适应值班(夜班)工作及突发情况处置。 | |
| 9 | 警务保障2 | 长水派出所 | 4 | 男 | 大专及以上 | 1. 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有较强的文字编辑能力,有良好的沟通、口头表达和协调能力; 2. 有C1和E驾驶证,熟练驾驶手动挡汽车和两轮摩托车; 3. 能适应值班(夜班)工作及突发情况处置。 |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薪酬待遇实行岗位绩效考核和层级管理的薪酬制度。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4.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4月16日至2007年4月15日期间出生),身心健康,五官端正,体表无纹身;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其中文职类岗位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技能。毕业证书须在2025年4月15日前取得;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放宽情形
下列人员应聘辅警的,其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并可以优先录取: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2.退役军人;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
4.见义勇为人员;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正在服刑或接受调查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15日17:00止。本次报名采用邮件报名方式进行,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咨询电话:0573-81291862(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请考生将报名材料以“岗位名称+本人姓名”的形式命名并压缩成文件夹(ZIP格式),于4月15日17时前发送至邮箱919401874@qq.com。
压缩文件夹中需提供5份材料: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人员索引页及本人单页)或户籍证明、最高学历证书等3份材料提供清晰图像照片(JPG格式);《嘉兴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供PDF扫描版(电子填写后正反面打印、签字、贴照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提供PDF版。5份材料均以“姓名+材料内容”的形式命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放宽条件人员,还需参照格式发送相关证件、证明照片。
报名结束后,初审结果将回复至报名人员的电子邮箱,此外不另做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邮箱信息。体能测试当天携带以上材料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现场提交。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名多个岗位以及所提交材料不齐全、不完整的且未在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4月15日17:00)前补齐的视为报名无效。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体能测试
巡逻处突岗位体能测试项目为100米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和纵跳摸高。
其他岗位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
成绩评定采用达标制,任意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不合格(即被淘汰),不再参加下一轮招聘环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成绩参考标准详见附件3。

(三)笔试(含岗位能力测试)
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文化知识、基本法律常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指定参考资料或考试大纲)。
技术技能、文书助理1岗位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巡逻处突3岗位不参加笔试,只进行岗位能力测试(无人机实操)。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技术技能、文书助理1岗位还需进行岗位能力测试(文章写作及相关专业能力测试,不指定参考资料或考试大纲),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对象依据笔试(或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确定,其中招聘3人以上岗位按1:2确定,若人数未达到比例标准的,全员进入面试。其中技术技能、文书助理1岗位按照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加笔试成绩综合排序(分数并列时,以岗位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综合各项成绩,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对象。巡逻处突3岗位两项成绩以岗位能力测试50%、面试50%计入总分确定综合成绩;技术技能、文书助理1岗位三项成绩以笔试20%、岗位能力测试30%、面试50%计入总分确定综合成绩;其余岗位以笔试50%、面试50%计入总分确定综合成绩。分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未达到比例标准的,可从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中择优进行调剂,但被调剂人员需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被调剂人员体能和面试成绩均合格;
2. 被调剂人员未被报名岗位录取;
3. 被调剂人员符合调剂岗位要求;
4. 被调剂人员服从岗位调剂安排。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视力可矫正),体检和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招聘过程中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等情况,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结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经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集中培训,培训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两年。试用期为2个月,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生接到报到培训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考生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通畅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三)各科目(体能测试、笔试、岗位能力测试、面试)考核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考人员必须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凡有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顶撞裁判及工作人员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生存在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参加公安机关的招聘考试。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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