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嘉善县中心血库等8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型卫生人才24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人才类别
1.高层次卫生专业人才:具备医学类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副高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2.急需紧缺型卫生专业人才:应聘岗位或学科专业要求为全科医学、儿科、妇产科、老年医学、精神医学、麻醉学、急诊医学、重症医学、医学影像、病理学、康复医学、院前急救;具备医学类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部分中级职称岗位学位要求不限);取得初级(师)、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以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部分中级职称岗位规培证要求不限);聘用后在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的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少于8年。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
2.热爱卫生健康事业,为民服务意识强,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年龄等要求,年龄、学历取得时间、任职年限、工作经历及岗位需要的职称等相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6月30日。
4.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届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年龄要求
1.急需紧缺型人才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2.高层次人才一般要求在40周岁以下。
3.具有医学类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具有副高级职称且曾受聘于(除去试用期,聘期至少满一年)三级医院的高层次人才,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4.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且曾受聘于(除去试用期,聘期至少满一年)同级别或更高级别医院(对应报考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在2025年6月30日前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人员。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已签订协议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生。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4名,具体需求计划、报名邮箱和联系方式等详见附件1。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嘉善人事人才网(www.jsrcsc.com);
嘉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jiashan.gov.cn/col/col1229418793/index.html)。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学位 | 专业技术职称要求 | 执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嘉善县中心血库 | 检验科 | 1006 | 1 | 医学检验学、医学检验技术 | 研究生 | 硕士 | 初级(师) | 无 | 2025年应届生无专业技术职称要求 |
2 | 嘉善县第一人民医院 | 临床医生1 | 2001 | 1 | 一级学科:临床医学 | 研究生 | 博士 | 无 | 无 | |
3 | 临床医生3 | 2041 | 1 | 内科学、肿瘤学 | 研究生 | 硕士 | 医师 | 执业医师 | 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合格证明) | |
4 | 临床医生4 | 2042 | 1 | 外科学 | 研究生 | 硕士 | 医师 | 执业医师 | 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合格证明) | |
5 | 介入科 | 2008 | 1 | 内科学、外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放射医学 | 研究生 | 硕士 | 医师 | 执业医师 | 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合格证明) | |
6 | 嘉善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一院北部分院) | 耳鼻咽喉科 | 2018 | 1 | 临床医学、耳鼻咽喉科学、中医五官科学 | 研究生 | 硕士 | 医师 | 执业医师 | 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合格证明) |
7 | 药剂科 | 2021 | 1 | 中药学、临床中药学、中药药理学 | 研究生 | 硕士 | 初级(师) | 无 | 2025年应届生无专业技术职称要求 | |
8 | 嘉善县妇幼保健院(县一院妇幼保健分院) | 影像科医生 | 2025 | 1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本科 | 学士 | 医师 | 执业医师 | 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合格证明) |
9 | 嘉善县罗星街道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一院罗星分院) | 全科医生 | 2029 | 2 | 临床医学、中医学 | 本科 | 学士 | 医师 | 执业医师 | 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合格证明) |
10 | 嘉善县中医医院 | 临床科室 | 3001 | 2 | 一级学科: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药学 | 研究生 | 博士 | 无 | 无 | |
11 | 呼吸内科 | 3002 | 1 | 临床医学、内科学、中医学、中医内科学 | 本科 | 学士 | 副主任医师 | 执业医师 | ||
12 | 重症医学科 | 3003 | 1 | 临床医学、内科学、重症医学、中医学、中医内科学 | 本科 | 学士 | 副主任医师 | 执业医师 | ||
13 | 中医妇科 | 3004 | 1 | 中医学、中医妇科学 | 本科 | 学士 | 副主任医师 | 执业医师 | ||
14 | 眼科 | 3005 | 1 | 临床医学、眼科学、眼视光医学 | 本科 | 学士 | 副主任医师 | 执业医师 | ||
15 | 临床医生1 | 3006 | 2 | 一级学科: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 研究生 | 硕士 | 医师 | 执业医师 | 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合格证明) | |
16 | 中医骨伤科 | 3007 | 1 | 中医骨伤科学 | 研究生 | 硕士 | 医师 | 执业医师 | 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合格证明) | |
17 | 耳鼻咽喉科 | 3010 | 1 | 临床医学、耳鼻咽喉科学、中医五官科学 | 本科 | 学士 | 副主任医师 | 执业医师 | ||
耳鼻咽喉科学、中医五官科学 | 研究生 | 硕士 | 医师 | 执业医师 | 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合格证明) | |||||
18 | 病理科 | 3011 | 1 | 临床医学、临床病理学、临床病理学与病原生物学、病理生理学 | 本科 | 学士 | 主治医师 | 执业医师 | ||
研究生 | 硕士 | 医师 | 执业医师 | 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合格证明) | ||||||
19 | 肛肠科 | 3013 | 1 | 临床医学、外科学、中医外科学 | 本科 | 学士 | 副主任医师 | 执业医师 | ||
研究生 | 硕士 | 医师 | 执业医师 | 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合格证明) | ||||||
20 | 嘉善县第三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精神卫生中心) | 临床医生 | 3028 | 1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研究生 | 硕士 | 医师 | 执业医师 | 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合格证明) |
21 | 嘉善县惠民街道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中医院惠民分院) | 放射科医生 | 3035 | 1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本科 | 无 | 主治医师 | 执业医师 | |
本科 | 学士 | 医师 | 执业医师 | 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合格证明) |
1.年龄、学历取得时间、任职年限、工作经历及岗位需要的职称等相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6月30日。
2.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学士的,是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或理学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硕士的,是指医学或理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专业技术职称要求为具有相应及以上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2.报名方式:在本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内,招聘单位通过以下方式接受报名材料。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将报名表、报名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发至各招聘单位邮箱(邮件标题内容需注明“报名2025年嘉善县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型卫生人才招聘(二)+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姓名”);
(2)现场报名:应聘者将报名表、报名材料复印件交至各招聘单位人事科(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各招聘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电子邮件接收邮箱详见附件2。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3)
(2)个人简历、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专业技术任职文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以劳动(聘用)合同以及相对应的社保缴纳记录为准】、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1.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查看应聘人员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初审符合资格的应聘人员考试时间。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参加考试时需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由局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
(三)考试
1.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考试一般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主要以双向交流和专业答辩的形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者。
2.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计划数的15倍及以上的招聘岗位,可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形式。
3.考试形式为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不合格者淘汰。面试考官不少于5人,其中外部邀请考官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
4.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形式的,笔试面试均设置合格分,不合格者淘汰。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面试可安排在笔试同一天,也可以另行安排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形式告知考生)。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和考察
1.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体检对象,招聘结果公告发布在嘉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jiashan.gov.cn/col/col1229418793/index.html)。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
2.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体检合格后,需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3.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4.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5.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由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聘单位意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且只递补1次。
(五)公示和聘用
1.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以分批或集中公示的方式在嘉善人事人才网、嘉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阶段不再安排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确定聘用人选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接到招聘单位报到通知后30天内未办理调档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3.凡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嘉善县第一人民医院、嘉善县第二人民医院、嘉善县中医医院、嘉善县第三人民医院、嘉善县妇幼保健院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其聘用人员列入报备员额。实行备案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报备员额总量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聘用的工作人员,适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
4.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文件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初次就业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有工作经历人员根据工龄认定情况约定试用期为6-12个月。试用期满后,对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善县卫生健康局解释。
3.咨询电话:0573-84231051(嘉善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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